受龙岩市国资委委托,我司根据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审核工作规程指引(试行)》的通知(龙国资〔2021〕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类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审核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
2.熟悉资产评估政策法规、行业准则和较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备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并自取得执业资格起连续执业满8年;
4.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协会惩戒、单位处分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6.无不适合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入库。
二、提交资料
1.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2.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人从业简历及工作成就简况(含获奖荣誉、曾参与的重大项目说明材料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龙岩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1.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止。
2.提交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联系电话:0597-2688572、2688591,联系人:马先生、黄女士。
四、其他事项
我司对审核专家的入库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送市国资委审核。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