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入驻供应商征集管理办法(试行)
为方便采购人日常采购,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网上交易,简化采购流程,增加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根据《龙岩市属国有企业阳光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管理办法,依照本管理办法征集直采商城入驻供应商。
第一部分 征集说明
一、入驻品目范围
直采商城入驻品目包括市属国有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需的各类非生产性物资和服务。
二、入驻供应商条件
(一)入驻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入驻直采商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二)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提供法律规定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防爆产品合格证、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等)的有效证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驻供应商保证金缴交与商品信息
(一)入驻供应商保证金
供应商注册入驻直采商城前,应向直采商城缴交保证金,所缴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货物和服务商品分类及资费一览表(第一批)》,供应商所申请入驻品目存在不同保证金金额的,供应商就高缴交;该保证金用于供应商承诺遵守《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充分供货的保证(即供应商必须切实完全履行订单义务),保证所发布商品价格的真实性,并保证其所发布的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该供应商的其他任何销售渠道对外发布的最低价,保证履行直采商城的各项规定;保证金缴交至直采商城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息,由直采商城负责管理。
(二)综合电商平台保证金
综合电商平台入驻直采商城的资格条件及保证金事宜经双方另行磋商确定。
(三)入驻供应商商品信息及价格发布要求
1、供应商在直采商城发布的商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带“★”的产品,并提供节能证书,其他非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商品,应在其官方网站和国内各大商城可查询到的标准型号配置、价格的商品,并注明是否为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产品;入驻供应商须按照品牌厂家统一提供的配置、服务标准在直采商城进行经营。
2、供应商应根据申请入驻时获批的品目,按规定上传商品的具体内容,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供应商应严格保证所发布商品价格的真实性,并对自己的报价负责。进入直采商城发布商品价格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京东商城自营店、品牌旗舰店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价格(含税)。
(2)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
(3)上架商品在龙岩行政区域内同品牌同型号配置标准和服务标准应当统一,超出标准范畴的个性化选配件或服务应当明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自行选购。
3、供应商必须保证上报材料和所发布商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直采商城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4、直采商城运营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直采商城商品进行比价核查,对不符合规定、价格偏离明显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四、平台交易规则
(一)基本交易流程
采购人根据规定采用直购方式向直采商城采购货品或服务,供应商应依照《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完全履行订单。为更好地履行直采商城职能,确保长期运营,根据直采商城技术、运营成本及大型电商平台市场定价,直采商城将按照每笔订单交易含税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按品目分类)收取软件使用费。商品类目及费率详见《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货物和服务商品分类及资费一览表(第一批)》。
(二)具体交易流程
根据直采商城基本交易流程,供应商与采购人交易完成后,直采商城将定期汇总交易清单,与供应商完成系统对账,对账完成后供应商根据直采商城要求开具正规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的品类税率开具;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送至直采商城。
直采商城根据完成订单开具相应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将货款转入直采商城,由直采商城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三)订单退货或换货
供应商应根据《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处理退货或换货要求,采购人在直采商城确认收货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可以向供应商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退货或换货申请并提供相应初步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处理退货或换货申请,超过24小时没有处理,视为允许退货,并扣减对应的商品金额后,不计入当期账单:
(1)货物未拆封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定制货物除外);
(2)不具备货物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供应商事先没有做相应说明的;
(3)送达的实物与直采商城对应物品描述不符;
(4)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产品数量及箱规等不符合采购要求且协调供应商补货未果的。
五、入驻供应商承诺
(一)供应商承诺加入直采商城供应商库,严格遵守《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对所有提供的资质文件、入驻申请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虚假文件,直采商城有权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封停帐号、并列入黑名单,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三)供应商承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四)供应商承诺在龙岩市有售后服务网点,具有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高效配送能力(自己拥有或有固定合作的有资质的配送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需求,确保商品能及时送达龙岩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范围。
(五)供应商承诺发布的商品只能是可类比查询的市场通用商品,是该品牌原厂制造商品,并保证该商品不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所有权等)。
(六)供应商保证所发布商品价格的真实性,并保证其所发布的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该供应商的其他任何销售渠道对外发布的最低价。发生此类情况,供应商应立即调整上架商品单价,如不调整该商品则予以下架处理。
(七)供应商承诺不和采购人、直采商城的相关人员有任何利益往来。
(八)供应商承诺不利用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从事任何有违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等信息资料,不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散播和传播发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
(九)供应商承诺遵守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网络业务服务的所有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不干扰或扰乱直采商城的服务。
六、入驻供应商职责
(一)直采商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条款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2)供应商应及时维护产品信息和价格。如有更新,须自行调整相关的比价信息,以利于采购人的价格查询和选择;
(3)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订单后,供应商应当按照商品采购协议履行;
(4)上架商品缺货时应对缺货的商品进行屏蔽,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
(5)供应商对成交的货物无论数量多少、金额大小,均应按约定提供一视同仁的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拖延;
(6)如遇产品升级换代,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按原报价向采购人提供优于原配置的产品。
(二) 直采商城和供应商应对价格及其他情况进行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直采商城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按照直采商城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如存在虚假举报的,举报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入驻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违规处理
在直采商城活动中,根据《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供应商有关于直采商城的任何行为进行管理。供应商若违反相关规定,按照《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供应商诚信评价细则》进行处理。
(二)动态管理供应商
由直采商城不定期对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所有入驻供应商设定初始基础分值100分,根据《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供应商诚信评价细则》评分管理,对于评分结果低于90分的供应商,由直采商城提出警示,供应商应自行整改,认真履行供应商的各项职责。对于累计扣分达20分的供应商,系统将屏蔽其交易功能,扣减供应商30%保证金作为惩罚,并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以累计扣分达20分之日起算),整改期届满后,供应商如欲继续参与直采商城交易,须向直采商城管理执行机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补足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恢复其直采商城交易资格,原扣分分数记入诚信档案,恢复资格后重新开始记分;每个记分周期所产生的分数都将予以记入诚信档案,对外公示保留3年数据。在整改期限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该供应商入驻资格(即单方解除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第二部分 入驻申请资格材料
报名入驻直采商城的供应商应提交入驻资格证明材料。
一、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以上证件为三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直采商城供应商情况表
(八)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网(https://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wenshu.court.gov.cn/)的信息进行检索的页面。
(九)为保证供应商上架的商品的渠道,入驻供应商应承诺上架商品为正品行货。
(十)拟入驻商品申请表,详见《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货物和服务商品分类及资费一览表(第一批)》。商品品牌名称须填写入驻品牌具体产品类别,不能只填商标名称。
(十一)申请入驻的供应商若有与市属国有企业合作过的,提供与市属国有企业合作过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交易清单、转账凭证等)。
(十二)直采商城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有关资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50169249000000275
备注:为方便核对,转账时请备注直采商城保证金。
(二)直采商城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栋八楼;
客服电话:0597-2812651
财务电话:0597-2810096
(三)入驻供应商退出机制详见《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部分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龙岩市属国有企业阳光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阳光交易平台直采商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