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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网络竞租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华莲路、登高东路等25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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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251126上午(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5-271)

序号

委托单位

产权

单位

经营资产名称

面积(约m2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年)

优先权人

备注(说明)

用途及限制

1

福建海峡文商旅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市干休所北车库一层单间(第三间)

22.5

230

2300

200

3

陈壬福

 

1.按月缴纳租金。

2.不得经营餐饮,不得经营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禽畜买卖宰杀等项目。

3.不得转租,分租。

2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33号店(原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25号综合楼一层13号店)

24

2500

25000

2300

3

张维勋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

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33-1、133-2号店(原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25号综合楼一层10、11、12号店)

72

7500

75000

6000

3

张庆连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

福建省龙岩汇金置业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5号

12

300

3000

200

3

刘伦墩

 

5

福建省龙岩市国贸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1-6号(原地址:龙岩市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一层北边商场部分(右边))

266.81

31995

319950

17900

3

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6

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1-11号

100

8858

88580

69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7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88号国贸四楼办公室东侧

430

5074

50740

4400

5

1.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8

龙岩市祥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4-10号(不含楼梯间)(原地址:工业东路24号市方志委社科大楼一层店面(不含楼梯间))

83.29

3618

36180

32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9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4-9号(不含楼梯间)(原地址:工业东路24号市方志委社科大楼一层店面(不含楼梯间))

125.99

5262

52620

46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18号宿舍1号楼302

39.25

360

3600

3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1

福建省龙岩汇金置业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4层16单元

53.38

1500

15000

14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2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62-12号店(原地址:九一北路62号简易1号店)

23.91

4701

47010

41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3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157-46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场商业城8号店)

50

3150

31500

2800

3

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4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闽西日报左侧市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一层

463.08

3510

35100

3100

5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4)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5)1楼大厅公共区域不得阻碍2-8楼正常进出通行。

15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闽西日报左侧市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二层

495.95

4167

41670

3700

5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16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59-2号闽西日报左侧“三优”综合楼四层

757.54

6840

68400

5600

5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17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59-2号闽西日报左侧“三优”综合楼五层

757.54

6840

68400

5600

5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18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59-2号闽西日报左侧“三优”综合楼六层

681.84

6300

63000

5200

5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19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闽西日报左侧市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三层原市金源技校实际使用部分

563.08

4113

41130

3600

5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20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闽西日报左侧市计生委“三优”综合楼八层

153

1341

13410

1200

3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和垃圾清运共计分摊50元/月;(2)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2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龙岩市新罗区西城人民路西安段汇景大厦西侧写字楼二层201单元

177

2945

29450

2700

2027年4月30日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为1.4元/平方米/月,由汇景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3.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
4.合同租赁期至2027年4月30日。

22

福建海峡文商旅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龙岩国际美食城G3座1层2号店

70

5150

51500

4500

3

1.物业管理费7元/㎡。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按月缴纳租金。

2.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禽畜买卖宰杀等项目。

3.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

23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B座1层101、102区

1154.76

55270

552700

26500

5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出租方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但搭建及外摆部分不属移交范围,承租方应予以拆除,若承租方未按前述要求拆除的,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配合拆除的,出租方以实际拆除面积予以核减合同月租金。(外摆未搭盖区域35㎡,核减不超过350元/月;外摆及占用区域77㎡,核减不超过2310元/月)
5.该标的物原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

24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G3座1层、2层部分区域

406

22680

226800

13900

5

1.物业管理费7元/㎡。
2.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5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龙岩国际美食城C座1层119区-2(东边)

91

4700

47000

4100

3

1.物业管理费7元/㎡。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如承租方经营业态为餐饮行业,排油烟管道应无条件按业主方要求接入相应管道口。

备注

1.承租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方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出租方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2.本次租赁面积仅作为参考使用,且按照租金总价竞价,本公告租赁面积与实际测量不符的,不作为租金调整依据,且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

1.方式: 

1-4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511269:309:5020分钟),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10:1020分钟)。

5-25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511269:00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资格: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3.成交人须于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次日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成交月租金3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且应在租赁合同签订60日内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表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出租方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看样联系电话:0597-2208888工作日期间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7-3088970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5-271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第一次竞价时间,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1-4序号标的202511269:30至9:50(20分钟)(原承租人不用报价),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

9:5010:1020分钟)

5-25序号标的20251126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14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4)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5)1楼大厅公共区域不得阻碍2-8楼正常进出通行。

(二)标的15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三)标的16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四)标的17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五)标的18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标的19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五年,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分摊200元/月;(2)垃圾清运分摊50元/月;(3)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七)标的20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和垃圾清运共计分摊50元/月;(2)电梯维保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分摊范围2-7层);(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八)标的21号标的物现状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为1.4元/平方米/月,由汇景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3.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

4.合同租赁期至2027年4月30日。

(九)标的23号标的物现状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五年,第四年起,每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出租方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但搭建及外摆部分不属移交范围,承租方应予以拆除,若承租方未按前述要求拆除的,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配合拆除的,出租方以实际拆除面积予以核减合同月租金。(外摆未搭盖区域35㎡,核减不超过350元/月;外摆及占用区域77㎡,核减不超过2310元/月)

5.该标的物原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

(十)标的25号标的物现状

1.物业管理费7元/㎡。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如承租方经营业态为餐饮行业,排油烟管道应无条件按业主方要求接入相应管道口。

其他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成交人成交人须于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或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应在租赁合同签订60日内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表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出租方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 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等: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租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出租方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成交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竞方式

2.1  1-4序号标的:采用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一次竞价包括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

1)一次报价阶段为本公司约定时间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原承租人不用报价)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之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时间为20分钟; 

2.2   5-25序号标的:采用正向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成交人

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本公司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成交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成交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成交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成交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应在每月10日前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九、税费承担

1.承租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向管理方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停车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相关费用标准竞租人应在竞租前自行了解,成交人不得以租赁标的物管理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等费用标准过高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解除租赁合同。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房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竞价成交后,承租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成交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租金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原承租人成交的,租赁起期从原合同期满之次日起算。

出租方通知移交之日,承租不得要求推迟接收租赁标的物

出租方因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腾退迟延)、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延迟移交的,待出租方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移交确认书,以实际移交之日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若出租方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原承租人成交的除外)可选择:(1)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并通知本公司无息退还承租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确定租赁起期

3.出租方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但其中搭建部分不属租赁标的物范围,若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求对搭建部分进行拆除的,承租方应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地面、内墙面、吊顶、二次消防设施(含消防两自动末端调整、调试等)、内部建筑智能化、内部装饰、特定经营设备等所有营业场所需装修项目的施工,且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如承租方申请结构改造、平面布置调整、设备改型等重大设计变更,须征得原建筑设计方、福建省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及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出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成交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经出租方或本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其已缴纳交易保证金。

2.成交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支付交易服务费或未履行其他约定的付款/交付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经出租方或本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

3.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重新组织交易竞价产生的差价损失、交易服务费、场地占用费等实际经济损失)。此外,本公司可根据出租方的书面要求,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竞价或采取其他合法处置措施。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出租方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出租方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必须对租赁资产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承租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管理。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需对本次招租的租赁资产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在进场前15日报出租方审定。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中途退租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依法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合同终止的,承租方应在七天内将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物品全部搬离,将租赁标的物返还给出租方,且承租方交回房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承租方逾期未移交租赁物的,所遗留物品视为遗弃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或申请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等公证机关对承租方滞留财产的现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可移动部(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热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自动转作出租方资产,出租方不另补偿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对抗后续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

5.维修养护:承租方负有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室内及通道部分的消防等设施)使用维修义务,当出现需维修时(含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坏),承租方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维修费用;但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问题除外,承租方发现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应立即书面告知出租方

6.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

7.承租方拖欠履约保证金、租金、水费、电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经书面催缴仍拒不缴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承租方自行承担其后果。如承租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合理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严重受损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或分租、拖欠租金经催缴仍拒不缴纳的行为时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电子邮件或短信等通知到达承租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微信、联系电话、短信之日起,本合同租赁关系解除。除要求承租方支付应付未付的租金及逾期利息(若有)外,出租方有权:①要求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并立即腾房,超过出租方通知时间腾房的,每逾期一日则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②实际租赁期限未达到最短租期要求的,要求承租方按照合同最短租赁期限限制补缴租金优惠期租金;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出租方因履行重新招租期间的租赁物闲置损失。此等情形下,租赁物上的附着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按现状返还租赁物。

8.租金优惠期计费标准: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9.承租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方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出租方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10.本竞租须知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十三、风险提示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租赁标的物不适于使用或出租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结算租金,待承租方结清租金和所有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执行期间(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视同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房屋使用,致使出租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应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双方按实结算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

如合同执行期间租赁标的物被征迁的,属于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出租方,属于承租方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方,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的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均归出租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搬离,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抗征用拆迁。

3.租赁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竞租人竞价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及用途,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竞价招租以租赁标的物“毛坯”状态竞价,竞价标的物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交付时现场现状为准。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

4.租赁期内相关重要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人应自行下载并查看合同内容,如对合同条款内容有异议的,请勿参与,如参与竞租的,视为接受合同条款内容,双方应以该合同模板进行签约。

5.原承租人需要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向本公司提交竞租资料及出租方同意证明,并需按本公司告知的程序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在租赁标的物第一次竞价时,原承租人未提交竞租资料或提交资料后未按程序行使承租权,则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物第一次竞价流标后,出租方按公告程序延期挂牌竞租或者再次挂竞租的,不论出租方是否降低租赁底价,原承租人均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且采取正向多次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

6.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7.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出租方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1111

承诺书ZZ2025-271.doc

《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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