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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10%股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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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为:   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 10%股权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10%

转让方企业代码

 913502127378741758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913502121553189105

经营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住 所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2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所出资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委                        其  他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1993年04月17日

注册地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黄坑村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注册资本

1133万元

职工人数

78人

经营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标的企业代码

91350802157872093F

经营范围

通用水泥42.5R,预拌砂浆生产及销售。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股东结构(前十名)

持有比例

1

韩金(自然人股东)

90%

2

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

3

 

 

4

 

 

5

 

 

6

 

 

7

 

 

8

 

 

9

 

 

10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2021  12  31 

总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3069.34

771.35

2297.99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13.09

-150.81

-10.08

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表二)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2021  12  31 

总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3069.34

771.35

2297.99

本年累计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13.09

-150.81

-10.08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情况(单元:万元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

1944.77

审计后账面值

1292.94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

789.60

审计后账面值

789.60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

1155.17

审计后账面值

503.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5.517(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21   10   31 

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2022      28 

 

 

 

 

 

 

 

 

其他交易事项(表三)

 

转让底价(万元)

115.517

公告期限

20个工作日

相关内部决策

及批准情况

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评估报告(唯先评报(2022)第0002号)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资纪要〔2022〕4号)研究同意下属企业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评估报告(唯先评报(2022)第0002号)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转让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财国资〔2019〕2号)同意转让所持有的龙岩市闽辉水泥有限公司股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交易条件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

方式和期限要求

签订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费用承担情况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

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的要求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

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

拟参与购买的情形

是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是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35

标的是否涉及质押、查封

标的企业是否

存在承包经营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信息公告发布人: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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