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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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委托单位 | ||
项目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0 | |
公告日期 | 2019-08-05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9-08-05 |
一、项目简况
项目位于武夷山市洋庄乡四渡村,占地面积160亩,建筑面积4840.4㎡,属国有划拨土地,无债权债务纠纷。
项目地处于国家生态风景道之一的华东世界遗产风景道暨“江西上饶-福建武夷山-屏南白水洋”上,距离“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的武夷山风景区仅29公里、武夷山市区与武夷山高铁站仅15公里、且该项目毗邻高速公路及国道,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旅游资源丰富,绿化覆盖率高。
二、暂定的意向合作用途
我司利用现有土地及房建资源作为项目投资,项目意向合作方进行适当改建及扩建,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康养、旅游、物流、培训等项目。
三、意向合作方基本条件(暂定)
1.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资信情况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1.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资信情况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待项目用途及合作方式确定后,我司根据项目用途及合作方式的实际情况确定意向合作方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合作模式、项目用途及意向合作方的具体资格条件确定后,本项目将通过公开组织招商遴选最终合作方。
五、本公告仅作为我司进行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渠道之一,我司对涉及本公告中暂定的项目意向用途、意向合作方案及合作方资质条件不作任何承诺。法人在市场调查阶段向我司提供项目用途及合作方案建议并不代表该建议最终能获得我司采纳,也不代表该法人最终能成为我司的合作方。法人在市场调查阶段根据本公告向我司提供项目用途、合作方案建议及商务洽谈所产生相关费用由法人自行承担。
竭诚欢迎有意者于2019年8月31日前与我司联系洽谈。
本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部分地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等多渠道同时发布。
联系电话:13850900508(陈先生)、13599399984(黄先生)
联系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滨溪东路九号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经营开发部
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附件:
项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