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字〔2023〕8号)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拍卖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的代理人负责本次的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 及文号 |
2023拍-16 |
金鸡路北侧、锦程路南侧(莲花湖小区地块)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安置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
住宅用地:70年 |
龙政地〔2023〕 214号 |
2023拍-17 |
西站北路与罗龙路交叉口东北角(火车站片区A13地块)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不含商业办公) |
住宅用地:70年 |
龙政地〔2023〕214号 |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2023拍-16 |
83820 |
83820 |
≥268225且<293370 |
≥3.2且<3.5 |
10-20 |
30-40 |
≤100(其中住宅建筑≥24,幼儿园≤24) |
|
2023拍-17 |
14057 |
14057 |
≥29520且<36548 |
≥2.1且<2.6 |
10-20 |
30-35 |
≤100 |
说明:1.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工作日期间应到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97-2688591、2688592)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其中属自然人委托的应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起始价、竞价方式
1.竞买保证金、起始价、最高限制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2023拍-16 |
21780 |
108900 |
2023拍-17 |
3080 |
15400 |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1月22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事宜
1.出让宗地对口划片学校。
按现行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上述出让地块对应划片学校如下:
地块编号 |
拟划片小学 |
拟划片中学 |
2023拍-16 |
龙岩市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
龙岩一中锦山 分校 |
2023拍-17 |
大洋小学 |
龙岩八中 |
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2.2023拍-16地块相关出让事宜。
(1)该地块为土地带建筑物出让,成交价高于起始价部分属土地价值部分。地块内配建的幼儿园保留不出让。
(2)该地块本次出让住宅面积约107762平方米(881套),由竞得人依法依规销售。地块内其余安置房面积182008平方米(1775套),1280个配套停车位(非人防停车位和公共停车位),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有。该地块出让后,安置房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有。具体面积以市住建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
(3)该地块地下车位,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享有优先选择权。竞得人在取得地下车位预售许可证前,须书面通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展车位选择工作。未选可售车位全部归竞得人所有,属于人防或公共车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按共用宗的记载方式进行登记并分别持证。安置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商品房共用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土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安置房部分在不动产登记时房屋性质登记为动迁房,土地性质为划拨,转让交易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5)该地块由原项目业主龙岩市莲花湖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建设,并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在缴清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住建部门直接给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该地块尚未通过住建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因国家、地方出台新政策及规范要求,造成该地块出让时的建筑面积与住建部门的最终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面积不一致的,以住建部门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因该地块为已建现状出让,若面积增加,竞得人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若面积减少,不予退还土地出让金。
(7)该地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已由原项目业主龙岩市莲花湖实业有限公司选定,竞得人应接受该物业公司管理,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可由业委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3.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义务后,抵作出让价款。上述地块的出让金缴交时间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缴交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税务部门催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5.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6.两幅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7.出让地块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8.本公告与本次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9.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0.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在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到民政部门办理名称备案手续。
11.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在取得该宗地(项目)首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
12.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50169249009111666
(2)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账 号:171030100100305899
(3)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13710101040286665
(4)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 号:1410010129264061808
13.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咨询。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咨询电话:0597--2688591、2688592、2212028
联 系 人:郑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