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竞价转让文件(项目编号:ZR2025-3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二、转让底价:1949.54万元
三、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913508003157542020,经营期限2015年03月11日至2045年03月10日。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城南环西路112号副楼2层。法定代表人:张伟。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电子过磅服务;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销售代理;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28 |
51% |
2 |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72 |
49% |
五、标的公司近期财务指标(金额币种单位:人民币元)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642万元。本次转让为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六、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2025年5月23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纪要同意公司转让持有的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七、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均可参加竞买,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2.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及转让方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亦转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公司其他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6.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九、(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截至202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员工人数为28人,竞买人进行出价即视为接受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
2.诉讼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202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含下属武平油气站)主要发生2起诉讼案件,均为作为被告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原告曾传平与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合同纠纷一案,由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受理,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生效判决确认曾传平与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5年1月19日解除;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曾传平预付款192186.5元。现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已按生效判决履行付款义务,并已同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原告武平县天华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与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8日立案受理,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生效判决确认武平县天华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武平县天华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290000元,并支付以29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计算的利息;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债务的,由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目前该案履行期限尚未届满(2025年8月20日届满),同时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平油气站、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须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另一股东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要求使用“海油”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海油”、“中海油”、“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CNOOC”和海油图形商标),及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使用“龙洲”字号(包括但不限于“龙洲”和龙洲图形商标),及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或有事项等)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公司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公司状况发生变化,转让方、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80万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5日。
十二、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保证金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0110120420000825)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有意竞价者,请与我司联系。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网址: 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