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向社会公开竞价收购一家市政公用行业企业股权,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收购一家至少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100%股权。(项目编号:QT2025-3)
二、收购方简介、收购意向及收购最高限价
(一)收购方简介: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成立于1988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913508004907094769。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138号B2幢1201室。法定代表人:谢大捷。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收购意向和最高限价
1.收购意向:收购方旨在补充我院市政排水、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决定向社会公开竞价收购一家至少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并按照要求将资质平移至收购人或收购人指定的公司,同时配合收购人完成资质平移等所有手续。(平移手续:收购方办完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后,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内,通过工程设计资质平移路径,线上完善全部的平移材料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批;平移至采购人指定的公司后,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到目标资质)。
2.收购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费),高于150万元的为无效报价。
三、收购方式:网络竞价(反向多次报价)、价低者得。
四、竞价资格(拟收购目标公司的要求)
1.意向被收购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福建省内,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少具有合格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被收购企业不得有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
3.意向方应列出意向被收购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清单,意向被收购企业不得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债务、涉法事务、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利情形,若刻意隐瞒给收购方带来损失的,收购方将保留追索权并追究意向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4.意向被收购企业若有债权债务清单外借款、融资、担保、抵押或隐瞒其他债务、涉法事务的,不得参与竞价。
5.意向被收购企业无未撤销的不良或被限制经营的记录;
6.意向方须确保意向被收购企业资质能够按照收购人要求平移至收购人或收购人指定的公司,同时配合收购人完成资质平移等所有手续。
7.意向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资料,收购方可没收其竞价保证金;若为成交人存在前述情形,还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价人与缴交保证金名称要一致。
六、公告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方,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
七、特别提示:
意向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标的成交人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成交人,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