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龙岩市交发大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人民币35,000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龙岩市交发大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825337595679C,位于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中路连发大厦,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3、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46,213,168.79 |
345,707,935.67 |
负债总额 |
320,174,882.54 |
320,106,424.90 |
所有者权益 |
26,038,286.25 |
25,601,510.77 |
营业总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1,579,443.30 |
-436,775.48 |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329,860,713.47元,总负债评估值为320,106,424.90元,净资产评估值为9,754,288.57元。本次转让标的为龙岩市交发大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60%转让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4.35%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也可一次性付款),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交款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视为根本性违约。
2、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原股东继续享有和承担;
4、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5、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情况;
6、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时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到龙岩市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七、具体交易方式和时间、地点以相关竞价转让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0597-2688591 2688592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